齐鲁焦点时讯网(东营)张洪民 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的有力举措,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省政府安委办关于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推进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区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确保应建尽建、有效运行。近期,东营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推进实施专项督导检查。
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内部报告事故隐患免于行政处罚等配套制度,推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与执法检查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王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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